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5日至11月14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各县(市、区)分局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5年1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局党组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主动扛起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在抓好分管科室的问题整改同时,督促分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倒排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二)细化整改措施,强力跟踪督办。
局党组对照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48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115条,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做到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相关科室整改情况汇报,就推进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班子成员结合自己的分管领域,严格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根据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对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的,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需长期整改的,既紧盯阶段目标,确保集中整改期间取得重大进展,又着眼长远规划,持续丰富完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实行台账管理。
(三)构建长效机制,注重成效转化。
局党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有效促进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在项目管理、保密工作等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标本兼治,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局党组和各县(市、区)分局党组织反馈问题共计98个,其中:涉及局党组4个方面48个具体问题,7个县(市、区)分局党支部50个具体问题。通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局党组完成整改任务45项,制定、修改完善公文审批、保密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4项,批评教育2人,追缴违规资金0.3万元。针对分局反馈问题,局党组定期听取分局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每月调度一次整改进展并建立台账,在局党组督导和县(市、区)分局党组织共同努力下,50项整改任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不够实。
整改情况:2026年6月2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2.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针对7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5个,整改完成14个。
3.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制定印发《2026年林芝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严格按方案部署要求开展日常稽查工作。已完成对巴宜区、米林市、工布江达县、朗县行政执法稽查,重点稽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执法队伍建设与风纪情况。
(二)以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够有力。
4.长期整改举措未见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组织召开2026年预算执行推进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度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市财政局预算执行情况通报显示,上半年我局执行进度达到56.65%。
5.干部管理整改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重申廉洁纪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二是局党组对米林市分局、波密县分局新任职干部开展任前谈话。三是局党支部开展新一轮党员家访活动,了解党员干部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同步对党员家中信教等情况开展排查。
6.落实督察整改不彻底。
(三)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
7.“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
10.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四)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力。
11.调研不深不实。
12.落实生态振兴组办公室职责不够主动。
(五)落实行业职能责任有偏差。
13.执法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特邀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法制审核工作专题讲座。二是组织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林芝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林芝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25年版)》进行了全面学习。三是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四是对《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进行二次修改,待商请公检法司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执行。
14.排污许可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米林市东多污水处理厂、墨脱县中墨加油站、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粤大道加油站)2024年和2025年的执行报告均已在规定限期内上报。开展线上“一对一”排污企业帮扶指导,答疑排污企业执行报告填报中遇到的难题。安排专人赴排污企业开展“普法入企”活动,通过“一对一”“手把手”现场指导帮扶方式,确保执行报告高质量完成。
15.行政处罚不规范。
(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16.学习制度落实不规范。
17.新媒体运用不足。
18.内部刊物出版不合规。
(七)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19.保密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对全局保密工作再强调、再部署。二是已制定《林芝市生态环境局保密管理制度》,压实相关负责人责任。三是将保密工作责任制纳入主要领导干部2026年度个人述职内容。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
21.党纪学习教育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流程,要求交流发言人提前准备书面发言提纲。二是交流发言前,均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对发言提纲进行审核,会后整理归档。
23.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主动。
(九)党组对财务监督管理不力。
24.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笔采购仪器设备相关资料已移交林芝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待监测中心资产和会计系统完善后,督促监测中心尽快入账。二是积极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开展后续工作。
25.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二是局工会已将2023年重复慰问金3000元按原渠道返还至工会专项资金账户。
26.报销审核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差旅费管理内控细则》。二是已组织各县(市、区)分局财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财务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报销流程。
(十)项目实施不规范。
27.未履行询价比选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林芝市生态环境局采购领导小组,目前实施的项目均严格履行询价比选程序,确保程序规范。二是米林市分局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环保管家、农村污水治理试点服务项目招标均按招标程序及时在米林网站上公示招标信息、评选标准及中标结果。切实做到了项目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8.项目未按规定评标。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评标流程。二是目前实施的项目均严格执行询价公告发布制度,并在发布公告时明确评标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确定成交方,确保客观公平。
29.询价过程未发布中选公告。
整改情况:已成立林芝市生态环境局采购领导小组,目前实施的达到询价采购标准的项目,均严格执行询价公告发布制度,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开询价信息和中选公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0.项目围标串标。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再次学习,并加强招投标法律问题咨询和审核。二是已制定《西藏自治区林芝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投标操作手册》,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和文件要求。
31.拆分项目规避招标。
整改情况:严格抓好项目实施前期调查论证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科学研判项目可行性、合规性、社会效益,完善风险评估,杜绝仓促上马、盲目实施,不断提升项目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熟练项目招投标流程,规范项目实施程序。
(十一)工作作风不够严。
32.文风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公文处理办法及材料审核制度,明确材料起草、审核、签批、发布等环节的要求。二是严格执行材料三级审核(撰稿人自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确保每一份材料内容准确、数据一致、逻辑清晰,杜绝出现错字、漏字、照抄照搬现象。
33.担当作为意识还不够牢。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敢担当、善作为重要论述,并集中观看了《榜样10》,有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二是经梳理,2025年实施的3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无待建项目,已对3个在建项目建立台账,明确项目责任人,实行月调度机制。三是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发改委,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目前2个片区监测站项目已纳入林芝市改革开放先行资金支持范围,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4.落实基层减负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反映》《关于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的情况通报》《4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情况通报》,同时,严格落实文件、会议、督检考计划备案工作要求。二是赴7县(市、区)开展生态岗位实地核查指导工作,针对违规领取补贴人员进行抽查核实,查看岗位履职台账,询问日常管理情况,听取基层有关意见建议等,进一步推动了生态岗位的规范化管理。
(十二)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
35.党组决策“一事一议”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局党组会议已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决策制度,每个议题单独讨论、逐项表决。二是每次党组会前,政工人事科均再次审核议题内容,避免多个事项合并,提高决策透明度和效率。三是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规范记录,详细记载逐项表决结果,并归档。
36.“三重一大”事项会前酝酿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局采购领导小组,项目上会前,分管领导先召开专题会,充分论证,确保议题成熟可行。二是会议决策均由专人记录,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三是党组会每项议题汇报前,相关科室汇报上次党组会研究部署相关事项落实情况。
(十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7.主题党日活动出席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已制定完成,方案紧扣环保主责主业,将主题党日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二是强化主题党日事前预告,通过微信群等渠道提前发布活动预告,明确主题、地点和意义,提高党员参与意识。三是将主题党日活动出席率纳入党员年度评议和评优评先重要指标,对无故缺席者进行谈心谈话,相关出席要求已纳入《2026年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切实强化党员组织观念。
38.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1次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重温党章党纪及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将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原司长刘志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作为反面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反思,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已收集整理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清单,完成整改。
39.“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巴宜区分局召开党员大会,重新梳理并强调,所有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必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保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米林市分局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相关规定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三会一课”频次、内容、程序要求。二是班子成员坚持下沉基层一线,结合调研、下乡督导检查等契机,主动深入分局党支部,现场指导分局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理顺党建工作思路、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十四)干部任职工作不规范。
40.各县(市、区)分局干部任职未按“三定”规定执行。
整改情况:已对2024年机构改革前各县(市、区)分局原在综合行政执法队岗位任职的干部进行了重新任职。
(十五)干部请休假制度执行有偏差。
41.整改情况:重申请休假审批必须严格按照由科室(分局)负责人、政工人事科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局长、书记审签流程。事假、病假无特殊情况的,优先安排干部休假。
(十六)落实机构改革工作成效不明显。
42.干部交流不顺畅。
整改情况:已制定《林芝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交流任职实施方案》。
43.物资保障工作跟进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各县(市、区)分局历史遗留资金问题均已解决。二是召开预算执行推进会,对今年以来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并安排部署。三是落实报账提醒机制,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各分局及各科室加强预算执行,按进度拨付资金。
44.对分局干部关心关爱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人文关怀与激励,通过谈心谈话、家访、电话慰问等方式,了解分局干部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
(十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
45.落实支部书记大走访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局党支部2026年支部书记大走访计划,明确走访任务,细化时间表、责任人和覆盖对象,5月12日起,党支部对党员开展新一轮的家访活动。二是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计划开展走访,全面了解干部职工在思想、生活上的困难,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切实增强组织凝聚力。
46.支委会发挥把关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民主评议相关政策,明确评议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核把关能力和执行准确性。二是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由支委会牵头全面核查党员纪律处分记录,严格执行“受处分党员不得参与优秀等次推荐”的规定,全程规范评议流程,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公平公正、合规有序。
(十八)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47.整改情况:两个分局党支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做好下一次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十九)党组织关系转出比较缓慢。
48.2022年以来,工布江达县生态环境分局3名党员因脱产学习、辞职等原因,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出。
整改情况:一是工布江达县分局已组织党务工作者加强对机关党组织生活、《西藏自治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党务知识自学。二是工布江达县分局党支部已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纳入党员学习内容,强化组织纪律意识。三是已制定党员流动动态台账,分发各分局党支部,要求其严格执行,每月核查转接进度。工布江达县分局2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已及时转出,1名党员纳入流动党员管理。
三、取得的成效、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举措及下一步打算
(一)取得的成效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通过一系列整改措施的落实,在多个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思想认识显著提升。通过开展保密法规、党纪党规、作风建设等学习,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保密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普遍增强,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二是制度笼子逐步扎紧。针对政府采购、公文处理、干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已起草或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正按程序推进,制度体系的规范性和约束力正在形成。三是行为规范得到强化。涉密文件管理、项目采购程序、会议记录规范、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等方面,已按照整改要求落实了具体操作规范,工作的规范性、严谨性有所提升。四是一批具体问题得到解决。如重复发放的慰问金已完成清退收缴;部分历史遗留的固定资产入账、项目资金执行、干部重新任职等问题已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路径;生态岗位资金核查等事项已开展实地督导。五是责任链条进一步压实。通过民主生活会的严肃开展,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得到更好运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有所增强。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举措
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局党组将持续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党的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对已经整改完成的45项任务,继续紧盯不放,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持续深化的整改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整改到位。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将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条例作为长期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加快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各项内控制度的征求意见、审议和印发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并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
3.紧盯重点难点,深化整改成效。对固定资产入账、片区监测站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干部交流轮岗等需持续推进的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调度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4.压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5.加强督导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推动成果转化,促进事业发展。将整改工作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作风转变,以作风转变促能力提升,以能力提升促业务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林芝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强大动力。
中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9月3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894-5818006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迎宾大道106号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政工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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